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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2024-05-17 07:49:32 |   作者: 爱游戏体育全站app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合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公司拟为下属子(孙)企业来提供总额不超过58,8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孙)企业来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8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孙)企业来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000万元。担保范围有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做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依据公司及各子(孙)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和资本预算,考虑和各借款银行的业务情况,为充分的利用各种结算方式的优势,灵活运用各种融资手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交通银行、邮政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2亿元的信用额度。在以上额度内,依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授权董事长决定申请的融资品种、金额、期限、融资方式,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期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是采用美元,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其他标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外币金额不允许超出1.70亿美元(约人民币12.14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了大大降低原材料铝锭的价格波动影响,公司拟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的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业务期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公司同意于2024年1月12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林联方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及各子(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在充分保障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各子(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各子(孙)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及各子(孙)公司纯收入能力。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各子(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为下属子(孙)企业来提供担保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做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8,8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8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法律文书。此议案金额为公司担保的最大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会发生该等金额,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做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经营范围:厨房用品、家用电器、铝制品、不锈钢产品、炊具及配件、餐具及配件、塑胶制品制造、销售及本公司产品的货物运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货物及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10、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爱仕达电器不存在担保、抵押的情况,亦不存在诉讼及仲裁事项。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生活电器”)

  6、经营范围:日用电器及配件、厨房用品及配件、玻璃制品、塑料制品、模具的设计、生产与销售;金属复合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及运营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爱仕达生活电器不存在担保、抵押的情况,亦不存在诉讼及仲裁事项。

  6、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工业机器人零部件、智能机器人、其他专用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研发、制造、销售、租赁;软件开发、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哈尔滨博强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

  10、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江机器人不存在担保、抵押的情况,亦不存在诉讼及仲裁事项。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爱仕达机器人”)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业机器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创业空间服务;财务咨询;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爱仕达机器人不存在担保、抵押的情况,亦不存在诉讼及仲裁事项。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爱仕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智能科技”)

  6、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机械密封件、智能仓储设备研发、制造、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应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0、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爱仕达智能科技不存在担保、抵押的情况,亦不存在诉讼及仲裁事项。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松盛机器人”)

  6、经营范围:机器人系统集成、研发、维护、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电气自动化设备、电器产品、五金交电、建材、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及主要股东: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持有其60.53%的股权,安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5.79%的股权,刘小军、李强分别持有其13.97%和8.29%的股权。

  10、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松盛机器人不存在担保、抵押的情况,亦不存在诉讼及仲裁事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1、提供担保的原因: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支持,是为简化其融资审批流程,加快融资速度,降低融资成本。

  2、公司对上述子(孙)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其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3、上述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被担保方亦未提供反担保。鉴于钱江机器人、上海松盛机器人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本次担保上述控股子(孙)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亦未提供反担保具有合理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总计6.27亿元(均为公司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孙)公司无对外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50%;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90亿元(均为公司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孙)公司无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97%;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本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依据公司及各子(孙)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和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和各借款银行的业务情况,为充分利用各种结算方式的优势,灵活运用各种融资手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交通银行、 邮政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2亿元的信用额度。

  在以上额度内,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授权董事长决定申请的融资品种、金额、期限、融资方式,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期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等授信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交易目的: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在于降低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开展。

  2.交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其他标的。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4.交易金额:在2024年度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1.70亿美元(约人民币12.14亿元)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5.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6.特别风险提示: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在于降低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开展。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1、交易业务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外汇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其他标的。

  2、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3、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2024年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1.70亿美元(约人民币12.14亿元),上述交易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签署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投资额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作为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总负责人,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由总负责人审批在限额内的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并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具体负责人进行授权及办理相关事宜。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占用部分授信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需缴纳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披露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等予以披露。

  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 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3、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 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等。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2、制度与人才建设: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实务操作管理、后续管理与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与信息保密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并由经验丰富、分工明确的专门人员进行。

  3、交易管理: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风险预警管理:公司财务管理本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内控管理:公司内控审计本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具体经营、投资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根据公司具体经营、投资业务需求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收益,平衡公司外币资产与负债。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并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投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

  3.特别提示风险:委托理财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为提升公司及各子(孙)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公司及各子(孙)公司及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该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协议及合同。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在充分保障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升公司及各子(孙)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及各子(孙)公司盈利能力。

  2、投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在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预计额度。

  5、投资品种: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对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本次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各子(孙)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及各子(孙)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及各子(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各子(孙)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及各子(孙)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1)尽管公司及各子(孙)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各子(孙)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公司及各子(孙)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对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及各子(孙)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及各子(孙)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及各子(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在充分保障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各子(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各子(孙)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及各子(孙)公司盈利能力。因此,监事会赞同公司及各子(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交易目的:本次开展商品期货交易,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铝锭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5.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从事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铝锭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业务期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目前的年度铝锭用量采购成本数额较大,有必要主动采取措施,积极降低对原材料铝锭的采购风险,保证日常生产的平稳、有序进行,计划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交易,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铝锭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铝锭的期货交易合约并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非关联方机构)。

  为明确责任、控制风险,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根据公司的生产、市场情况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在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的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业务期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间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审议额度。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相关业务部门的操作方案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执行。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1、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铝锭商品期货。期货持仓量不超过期货套期保值的现货需求量的30%,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合理选择期货保值月份: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公司将设立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6、建立内审机制:公司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应审查一次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情况,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审查结果。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锭,为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拟进行期货套期保值,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减少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降低了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所带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止2024年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线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5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如下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4、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3”,投票简称为“爱达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全资子公司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机器人”)、孙公司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盛机器人”)业务发展需要,近日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青浦支行”)分别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其以一般流动资金借款的方式分别贷款1,000万元和800万元,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青浦支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同意为爱仕达机器人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青浦支行形成的一般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松盛机器人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青浦支行形成的一般流动资金借款800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企业来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孙)企业来提供总额不超过62,7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孙)企业来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7,700万元。担保范围有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做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近日,爱仕达机器人、松盛机器人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青浦支行分别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561)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541),向其以一般流动资金借款的方式分别贷款1,000万元和800万元,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青浦支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同意为爱仕达机器人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青浦支行形成的一般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松盛机器人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青浦支行形成的一般流动资金借款800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合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青浦支行与爱仕达机器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 56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青浦支行与松盛机器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 54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62,7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8,999.26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8.9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做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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